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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和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为了规范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查工作,统一检查要求,制定本评定标准。
一、检查评定方法
(一)无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,须根据申请检查的范围,按照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,确定相应的检查范围和内容。
(二)无菌医疗器械检查项目共254项,其中重点检查项目(条款前加“*”)31项,一般检查项目223项。
(三)现场检查时,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,并对不符合事实做出描述,如实记录。其中:
严重缺陷项:是指重点检查项目不符合要求。
一般缺陷项:是指一般检查项目不符合要求。
不适用项:是指由于产品生产的要求和特点而出现的不适用检查的项目。(该项目企业应当说明理由,检查组予以确认)
一般缺陷率=一般缺陷项目数/(一般检查项目总数-一般检查项目中不适用项目数)×100%。
